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普及法律知识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1-05-25 15:19:16 打印 字号: | |

“同学们,你们知道多少岁以下算未成年人吗?知道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内容吗?今天,就让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5月24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辽源市多寿路小学,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为该校师生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普及即将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在小朋友质朴纯真的心灵上种下一颗法律的种子。

主讲法官吴俊由浅入深,从未成年人的基本概念讲起,使同学们对未成年人有了一个基础认知;从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的亮点特色讲起,讲解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具体内容,使师生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一定的了解。随后,吴俊法官详细宣讲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法律条文,并结合校园欺凌的实际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讲述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对其健康成长的危害以及应当采取的干预措施;同时,对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给出了法律意见。

宣讲现场氛围热烈,吴俊法官不时地与同学们进行互动,提出问题引发同学思考后进行抢答,极大地提升了同学们的参与兴趣,引导同学们提高知法遵法守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同学们亦主动提出很多诸如“校园霸凌能不能判死刑啊”“起外号算不算侮辱啊”“同学骂我,我骂回去算不算正当防卫啊”等“妙趣横生”的法律问题,从这些问题中可以看出同学们的参与热情以及渴望汲取法律知识的迫切心情,同时也侧面反映出对在校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教师们表示,这样的法治公开课很有必要,让孩子们从小就筑牢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抓牢普法教育,护航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课后,刑事庭法官向学校赠送了法律书籍。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六走进”普法宣传,扎实开展为民实践活动,关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利用走出去普法宣讲、请进来庭审观摩、新媒体编排短剧等形式,进一步加深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及法治思想,把法律的刚性与普法的柔性相结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