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有一笔钱被拖欠好几年了,能帮忙给我追回来吗?”
近日,辽源市龙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室收到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于2013年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支付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被告因身患疾病无力偿还全部本金,于是一直坚持每年按照约定支付利息。2020年因为疫情,被告经营的饭店生意惨淡,说好的利息也没能还上,原告多次追讨欠款未果后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庭。
龙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室的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和理由清楚,证据充足,且涉案金额较小,遂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马上拨打被告电话。没想到,原、被告一见面情绪就很激动,原告认为经济困难时自己帮忙借钱,被告现在一直不还本金不说,利息也不给了,不讲朋友感情;而被告认为这些年一直给付利息,已经给付不少钱了,而且利息就一年没给,这点事不至于走上法庭,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法官见此情景没有气馁,在同被告沟通的过程中更为耐心细致,了解了被告因为身体手术、经营遇到困难迟迟不还款的原因,也掌握了其还款的意愿。随即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喻之以理,经过几番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被告最终同意可以每月偿还部分款项,原告也理解了被告难处,表示在被告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愿意放弃利息,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该案从收取诉讼材料到双方调解成功仅用时一天。
辽源市龙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团队自派驻服务中心以来,一直秉承“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审判方式,通过先行审查分流、先行调解分流、繁简直立分流的办法,构建成立案、调解、速裁无缝对接,简案速调快审、难案精审细审的审判运行方式,力争在最短时限内化解群众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搭起司法诉讼通向人民群众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