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残疾当事人黄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郊区法庭,向审判法官们赠送一面写有“执法严明,爱民利民”的锦旗以表达他的谢意。 这位当事人是郊区法庭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原告。2020年10月26日上午,身为残疾人爱心车队队员的黄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人民大街向阳桥下时,由于其前方徐某某驾驶的车辆停车,黄某某随即便将自己的车停下。可没想的是,被告郭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来不及刹车撞上了黄某某的车,致使黄某某的车又撞上了前方车辆,造成了三车损坏,黄某某腰部软组织损伤,并入院治疗14天。后经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认定,郭某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郭某某、徐某某的事故车辆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因此两家保险公司都负有赔偿责任。但是,被告郭某某和两家保险公司对黄某某事故车辆的维修费、黄某某误工费存疑,导致双方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无奈之下,黄某某便将郭某某及两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龙山法院郊区法庭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当事人是残疾人,行动不便,每月领取低保金,仅靠爱心车辆收入维持生活这一特殊情况,庭长亲自接待并尽量为其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并对其提出的诉讼方面的问题一一耐心作出解答。该案审理过程中,由于黄某某申请的财产损害证据不足,无法获得相应赔偿,承办法官对黄某某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解释,并在黄某某对事故车辆进行了司法鉴定评估后,依法进行了判决,使其顺利获得了赔偿款。
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均予认可,并积极主动履行,现双方已履行完毕。黄某某为表示对承办案件法官们的感谢,定制了锦旗专程送到了郊区法庭,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辽源龙山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推出务实举措,及时解决弱势群体的诉讼难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