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努力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日前,该院审判管理团队法官上门入户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
2019年10月4日,杜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代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杜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代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代某某将杜某某及某保险公司起诉至龙山区法院后,法院认定某保险公司赔偿代某某后可向杜某某追偿垫付款。某保险公司依生效判决作出赔偿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杜某某追偿垫付款。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龙山区法院审判管理团队负责人王宏伟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均同意调解。但由于杜某某腿部受伤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调解,法官决定入户进行调解。王宏伟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行人与某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一同来到杜某某家中后再次积极沟通,进行了耐心的解释与调解,最终杜某某与某保险公司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调解结案。
上门入户促调解不仅拉进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同时也体现了法院急群众之所急,以实际行动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质效的司法担当。龙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拓展便民利民审判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