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月以来,气候明显转暖,冰雪早已消融,村里的群众也开始忙着耕地、施肥,为播撒下新一年“希望”的种子做着前期准备工作。在这春耕的关键时刻,为了解案情,不耽误群众春耕时间,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东辽县人民法院白泉法庭的法官也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忙碌状态,奔波在各辖管乡镇村的路上。
近日,白泉法庭办案法官收到立案庭移交的辖区两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材料,在仔细对案件材料进行翻阅察看后,发现两村民签订的协议中就三间砖瓦房达成转让协议,并且约定13多亩土地由被告耕种至国家政策变化为止,转让价格为12万元,现原告认为土地政策已发生改变,故而要求被告返还其耕种的土地。随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就案件情况进行初步了解。经过原、被告双方的解释后,办案法官对于案件情况有了基本掌握。
4月15日,办案法官在审理完另一案件后,匆匆吃过午饭,便带上法庭两名干警前往涉案土地所在的村委会,就涉案土地及原被告双方签订协议的详细信息进行了解。经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介绍,办案法官进一步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协议中约定的12万元转让价款系三间房屋与13多亩土地合起来的价格,并非是被告诉状中所表示的12万元仅仅为房屋的转让价格,而且经向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土地政策目前并没有发生改变。后在村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办案法官一行对案涉土地进行了实地踏察。通过本次实地踏察,办案法官对案情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为案件裁判指明了方向,办案法官一行对村工作人员的协助表示了感谢。
土地关系民生,是农民手中的“金疙瘩”,为了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确保经办案件经得起法律推敲和历史的检验,对于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白泉法庭法官一向保持审慎态度。目前,春耕正当时,尽管承受着很大的办案压力,白泉法庭的办案法官挤出时间到田间地头去,到人民群众身边去,认真倾听群众声音,为助力春耕生产尽自己的绵薄之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