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促发展”活动,推动辽源地区法治营商环境发展,4月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实地走访了吉林省华纺静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辽源市瑞意粮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在两家企业走访期间,执行局副局长何洪涛询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两家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解疑释惑。通过沟通交流了解到,两家企业都是经营状况良好的实体型企业,其中吉林省华纺静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与一汽等大型国企合作,最近刚从国外引进了一套生产线,用于汽车内饰板等产品的生产,预计五月份投入生产使用。何洪涛对两家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恢复生产的举措表示高度肯定,并主动与两家企业负责人互留联系方式,以便今后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随后,何洪涛分别与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询问是否存在相关涉法问题,详细了解了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诉求。对企业提出的“个别股东通过非法集资所得资金入股公司,其股权处置问题”“雇佣临时工出现意外赔偿问题”,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文,对股权依法处置和如何执行等程序进行了解答,并建议企业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解决劳务雇佣关系,或通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降低潜在风险。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帮扶企业依法良性运营,辽源中院多次组织员额法官走进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涉诉、涉执企业的相关困难。下一步,将进一步持续深入开展帮扶企业活动,从源头预防及减少企业涉诉纠纷案件,助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