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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共发力  诉前化解显实效
  发布时间:2021-01-12 09:53:30 打印 字号: | |

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东丰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机关沟通协调,2天内成功诉前化解4起非法占用林地纠纷案件,充分彰显了府院联动机制作用。

东丰县4家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业用途,违法占地上千平方米。东丰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4家公司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目前,该4家公司均已缴纳罚款,但未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履行恢复林地原状义务,故林业局向东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2日上午,东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在初步了解案件事实基础上,下沉司法服务,与林业局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违法占地现场了解情况,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林地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几家公司负责人详细讲解了《行政处罚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在法官释法明理后,公司负责人充分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表示已经补种一部分树苗,因冬天寒冷不适宜种植,剩余部分将陆续补种,尽早恢复全部林地原状。

    这4起案件只是东丰县人民法院办理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后,东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讼之前,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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