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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辽源中院院长到西安区法院督导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08 16:01:5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安全管理,提升安保能力,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12月7日下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一行三人深入西安区法院开展安保工作督导检查。西安区法院院长李才陪同督导。

在西安区法院家事少年审理中心,王树仁院长实地查看了安检设施、警务台、干警办公室、家事审判庭、多功能调解室,详细了解了审判区安全保卫工作人员配备、出入登记、疫情防控和应急事件处置机制。同时,与法庭庭长、基层干警进行了谈话交流,深入了解基层法院日常安保工作的情况,询问了解家事审判安保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出不足,并要求限期整改。

王树仁院长强调,安全问题是第一重要的问题,基层法院直接面对社会矛盾纠纷,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检流程,加强值班安保,预防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干警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家事案件因日常生活积怨等种种原因,矛盾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如不及时排解疏导,极易导致纠纷升级转化为刑事案件,更应引起家事法官的高度重视。

王树仁院长要求,要切实增强安全保卫意识。统筹做好安保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逢进必检、有疑必除,通过文明规范、严格细致的安保工作,将危险和隐患排除,为审判工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要加大风险评估和线索摸排。要完善应急处突预案,严格落实安保值班制度,做好安检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同时要加大对案件风险的评估,加大矛盾线索摸排,对可能发生极端事件的矛盾要提前做好化解工作,增强敏锐性,坚决预防和杜绝极端事件发生。要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充实安保力量,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提升全体司法警察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突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警队伍。

“安全无小事”!西安区法院李才院长表示,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法院安保工作,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严肃认真抓好贯彻和落实。对每起案件都要做好前期风险预判及应急预案,防范突发安全事件。同时加强安全检查,建立重点人群情况档案,针对行为偏激和有暴力倾向的人员实施重点监控,及时上报。要多措并举,切实做到以排查促整改,确保审判工作能够安全有序的开展,保证做到“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来源:西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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