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激励和教育全院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11月16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律职务、新入额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同志监誓;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卢本武同志领誓。
下午1时整,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全院干警向国旗行注目礼,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参加宣誓的15名法官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在王树仁同志监誓、卢本武同志领誓下,高举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举行宪法宣誓,是为了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法官心中。参加宣誓仪式的法官表示,要深刻牢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法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将以此次宪法宣誓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牢记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法官,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贡献力量。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了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