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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僵持两年 法官巧调解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20-10-23 14:55: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为双方今后开启新的生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7年5月朱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确定恋爱关系,相处一段后,觉得合得来,便开始了同居生活,2018年5月,李某怀孕,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才发现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因为生活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李某也因怀孕变得敏感多疑,怀疑朱某有外遇,结婚刚两个月,二人便开始了分居生活。渐渐地,双方都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觉得应当尽快结束,男方提出肚子里的孩子不要了,于是女方选择了引产。期间,男方多次找女方协商离婚事宜,女方表示同意离婚,但前提是男方给付自己当初做引产的手术费和术后的治疗修养费5万元。男方则认为,日子过不成,主要过错完全在女方蛮横多疑,自己为了结婚花了很多钱,现在再让自己拿钱心有不甘。就这样,双方一直拖延至今已两年。

2020年8月,男方一纸诉状将女方告到辽源市西安区法院,要求离婚。西安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详细了解案情,发现男女双方分居两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和平结束这段婚姻是对原、被告最好的选择。双方的争议点就是引产手术及后期修复费用问题,找准矛盾焦点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原、被告的家属参与调解。法官向双方劝解到,因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而耽误的两年青春时光比金钱更加珍贵,如果继续僵持,还要耽误更多时间,双方眼光都应该放长远,在处理婚姻问题上,都应放下包袱,退一步海阔天空。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原、被告均表示,自己青春年华更宝贵,这样相持也实在是迫于无奈。心结终于打开,最终,在原告当场付给被告现金1万元后,二人调解协议离婚,和平分手。

一直以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针对婚姻家庭案件特点,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调解工作,重视调解艺术,提高调解结案率,力求从根源上实现家庭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此案的调解虽不能让一段婚姻继续下去,但两人离开时的场面是和谐的,结果是双方都满意的。一段感情无法继续,互相放手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爱,放下对彼此的成见,过上新生活,无疑是对彼此来说最好的结局。


 

 
来源:西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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