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省法院关于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第二轮督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省法院《关于开展审判执行质效自查工作的通知》,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工作组,分赴各基层法院开展实地检查督察工作,并对中院进行了自查,在督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推动全市法院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由辽源中院立案一庭、执行局、监察室、政治部同志组成的工作组,在9月18日至9月22日,分别到东丰县人民法院、东辽县人民法院、龙山区人民法院和西安区人民法院实地检查各院审判执行质效,督察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落实情况。在听取各基层法院责任部门负责人汇报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后,通过实地走访诉讼服务中心、查看网络数据、调取卷宗材料、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重点督查了各基层法院是否存在人为控制立案情况、立案质效数据异常情况、司法作风不良情况、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组织领导和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内部管理、“解放思想”“两个坚持”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八项工作内容。
9月22日,辽源中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卢本武带领工作组深入检查了中院的立案审执工作。卢院长强调,此次全市法院检查督察工作要紧盯关键环节、紧抓问题要害,对照督察的内容细致全面地查摆突出问题;要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市法院干警要做好日常自纠自查工作,自我加压、共同发力,坚决杜绝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现象。
辽源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检查督察为契机,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勠力同心解决问题,将省法院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市法院审执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