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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督导组深入辽源开展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2020-05-29 15:31:08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指示要求,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和安排,2020年5月28日,省高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督导组由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洪宇带队,对辽源地区两级法院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文斌陪同督导。

省高院督导组抵达辽源后第一时间开展工作,立即组织辽源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到市中院召开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督导检查专题工作会议。会上,市中院汇报了全市两级法院专项行动部署和开展情况;各县区法院对本辖区涉黑涉恶案件收结案总体情况,个案办理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困难、下步打算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逐案调度分析后,刘洪宇副局长代表督导组对辽源两级法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辽源两级法院继续强化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持续发力,按照全省法院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的协调沟通,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穷尽执行措施,加大判处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坚决确保专项攻坚取得实效。

督导组意见反馈后,市中院陈文斌局长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严格按照省高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和市扫黑办“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快速推进案件执行,坚决确保黑财限期全部执行清缴到位。

督导检查期间,督导组还就进一步实现执行收案下降拐点、涉黑案件车辆查控及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现场解惑答疑,进行深入交流。同时,帮助县区法院分析研判案件具体措施、方式方法,推进案件执行。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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