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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克时艰破解旧存
东辽县法院渭津法庭办案小记
  发布时间:2020-05-21 15:48:34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东辽县人民法院渭津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2019年的旧存案件。本应是早该审结的案件,却一波三折……

2019年4月,原告某企业与二名被告签订《承包合同》一份,约定该企业将位于东辽县安恕镇小街的东辽县某企业的一台造纸机承包给二名被告,承包期限从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承包费每月一交。但在2019年11月,二名被告没有交租金,不辞而别,尚欠电费、工人工资等资金。2019年12月3日,该企业到东辽县人民法院立案,向两位被告主张履行租赁合同义务。受理案件后,法官积极联系二名被告,但一直联系不到。经多方打听了解到两人到了辽宁省东港市,为能将相关诉讼文书尽快交到被告本人手上,法庭干警动身前往辽宁省,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两名被告,将材料送到了他们手上,并告知了他们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他们出庭应诉,顺利完成送达。

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以及随之而来的又一困难的出现阻碍了开庭——原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等待开庭过程中突然死亡,且原告企业没有新的法人,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法官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势变更,很是焦急,本应顺利审结的案件却状况频出,增加了许多困难。考虑到原告公司的特殊情况,法官短期内没有打扰原告企业,给其处理个人事情留下了缓冲的时间;在度过了令企业难捱的时期后,法官找到了企业的权利继受人,将案件具体情况全盘分析,同时与两位被告联系,详细沟通案件具体事实,耐心的听取双方意见,经多角度地分析问题,原告最终同意撤诉,两位被告也表示会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都达到了满意的效果。

这起旧存案件,审理过程稍显复杂,经过了5个多月的时间,在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有旧存案件不可怕,重要的是贵在坚持。渭津人民法庭法官干警们将一如既往地保持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正司法的力量,坚持解决问题,不畏惧困难,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切实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东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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