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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连线解纠纷  平台应用显威能
  发布时间:2020-05-21 15:04:4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5月20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小陈在辽源市某保健室工作,工作前交纳了押金2000元,但工作两个月后,保健室以不遵守工作时间为由将其辞退,并以小陈交纳的2000元是在保健室学习技术培训费用,保健室与小陈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为由,未支付小陈工资和返还押金。小陈为追要工资及押金,遂将该保健室起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部分支持了小陈的诉讼请求,判决该保健室给付小陈5670元。一审判决送达后该保健室不服提出上诉。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受理此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调解。因疫情影响,为确保当事人及法院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承办人陈传冬通过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5月20日,在立案庭的配合指导下,法官助理李尧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双方当事人发起视频连接,就案件进行释法明理,通过耐心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该保健室一次性给付小陈4000元,保健室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对视频调解方式表示赞许。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能够集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共同做好纠纷调解工作。此次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纠纷,为当事人打官司提供了便利,极大的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化解纠纷的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辽源中院将持续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造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院形象,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打好调解工作的“组合拳”,为社会矛盾的有效预防和化解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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