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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显公正 敬赠锦旗表心意
  发布时间:2020-04-14 14:34: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纷纷送来了锦旗,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法官们表达谢意。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锦旗背后的故事……

故事一:

吴某(被告)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在逆时针掉头行驶过程中,与李某(原告)的车辆相撞,致两车损坏,李某及驾驶李某车辆的司机受伤。该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李某车辆的司机承担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吴某驾驶的肇事车辆登记在某工程公司名下,故此李某将吴某及某工程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因李某乘坐的车辆是否属于李某以及要求某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没有足够证据,部分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吴某赔偿李某的人身损害。李某不满判决上诉至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改判支持车辆损失并请求判令某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审理过程中,受疫情影响,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期间组织当事人通过移动网络方式进行了证据交换,多方查证证据资料,最终开庭审理改判支持了李某部分赔偿车辆损失的请求和某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判决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李某委托其女儿向辽源中院敬赠锦旗,吴某及工程公司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故事二:

东丰县某镇政府通过招投标将某环保生态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发包给某市政公司。某市政公司在施工期间,将一些砂石堆放在某酒行租用的仓库窗户附近,堵塞了排水沟。两场大雨过后雨水无法排泄导致泥石流从库房门窗涌入库房内,造成该酒行存放在库房的酒类物品受损。酒行遂将某市政公司、某镇政府、某环保公司诉讼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酒行存放在仓库的酒类物品系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遭受损失应得到赔偿。本案中某镇政府系工程发包人,在发包过程中并无过错,而某环保公司并不是该平整土地的施工人,故对酒行要求对该镇政府、环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某市政公司系施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将大量砂石料堆放在酒行租用的仓库外,并未及时处理,导致雨季排水沟堵塞,造成酒行租用的仓库进水,物品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此,一审法院判决某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某市政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辽源中院上诉,辽源中院民二庭二审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后,该酒行经营者对辽源中院表示感谢并制作了锦旗,但因疫情等因素影响,近日将早已制作好的锦旗敬赠法院。

金杯银杯不如口碑,群众的肯定是法院人不懈努力的不竭动力。辽源中院法官干警们将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以案结事了为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司法公正最最坚强的捍卫者、人民幸福生活最坚定的守护者。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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