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连线与法官在电脑屏幕上开启了一场“隔空”庭审。
“现在进行语音测试,原告,请问能听得清我说的话吗?”
“可以听清。”
“被告你呢?信号一切正常吗?”
……
“请上传各自身份证核对身份”……
一台电脑、一部手机、一个微信群,“微信法庭”就准备好了。民事庭法官通过微信语音指导原、被告双方依次发言,在身份信息确认后,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书记员同步记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所有流程依法有序进行。庭审仅历时半小时后便顺利完成,书记员现场对同步记录的庭审笔录拍照传送至微信群聊,经各方当事人进行远程确认,整个过程电子影像存档,做到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存。法官表示,通过这次特殊的庭审她总结了网上办案经验,争取在下次的微信庭审中做到更加完美。
在疫情防控时期,龙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聚集,有利于疫情防控,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节约了审判资源,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