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东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远程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妨害公务案、被告人赵某某故意杀人案,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由于当前正处于疫情期间,本次开庭东丰法院借助科技法庭的远程直播技术,采取远程视频庭审模式,被告人无需到达法庭现场,在辽源市看守所即可接受审判。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传输质量高,画面清晰声音流畅,法庭秩序井然,与到场庭审无异。法院和看守所均对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庭审前,刑事审判庭会同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突发情况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确保本次互联网庭审顺利进行。庭审中,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保护工作。法官、检察官、书记员和辩护人全程佩戴口罩,电脑和屏幕里显示看守所远程视频室实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准备、法庭调查、辩护人辩护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各个环节都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东丰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开庭集中审理,降低押解被告人的风险,缓解用警压力。通过远程庭审、多媒体证据展示、直播录像等功能,使庭审提问、证据展示、质证、法庭辩论等审判程序实现异地对接,切实保障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
上述远程视频开庭案件是辽源地区法院用科技助力审判的一个缩影,辽源两级法院将会继续积极推进“智慧法院”的建设,完善远程视频庭审硬件设施,充分保障特殊时期各项审判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