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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中院提前介入了解案情 从快从重从严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12 18:59:51 打印 字号: |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及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进一步拉紧法律红线,加大打击震慑力度。

2月11日,辽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平根据省高院杨维林常务副院长指示精神,一大早就赶到单位,召集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就辽源地区出现的二起涉疫案件,研究落实提前介入督导工作。并会同相关基层法院深入西安区仙城公安分局和东丰县公安局,就两起涉嫌妨害公务案提前介入,仔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提出案件要在依法合规、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做到快立快审,以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形成有效震慑影响;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对疫情防控期间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依法防控,让防控更精准、更有力。目前,这二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件在市中级法院的提前介入督导下,正在依法快速推进中。

打好疫情防控战,辽源中院将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一丝不停歇,一刻不松懈,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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