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农历小年。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响应“春季执行会战”总体部署,成功抓获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并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终促案件成功执结。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高某、刘某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高某未按照辽源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确定期限履行义务,也未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还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2020年1月17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发现被执行人高某行踪并第一时间向辽源中院执行局举报,执行局立即调派复议监督处朱新华处长带领执行二组及法警支队警力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高某。但高某态度嚣张、拒不配合,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一百一十六、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果断对被执行人高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当被执行人高某被带至看守所后,面对法律的威严和法院的强大攻势,当场幡然悔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和严重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春节将至,全市法院将持续加大力度,用足、用强执行强制措施,坚决确保“春季执行会战”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鼠年春节。同时,将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全国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胜利实现2020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