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辽源中院召开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扩大)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19-08-26 09:46:24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上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扩大)学习会议,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集中学习了《正确认识中美贸易斗争 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随后,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谋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重点学习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光在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王树仁院长就此次学习内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即将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的重大检验,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超前谋划部署。按照全省主题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超前制定方案措施,要做到不等不靠、先学先改,紧跟全市主题教育工作步伐,抓好当前工作、谋划长远发展。三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别于之前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问题导向更加突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协同配合、尽职尽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辽源中院全体院领导及中层正职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