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家门口立案” 打造便民服务新模式
——东丰法院成功办理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04 09:05:09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提升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操作规程》,东丰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跨域立案便民服务新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水平。

73日下午,一位当事人因离婚纠纷来到东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辽源两县两区婚姻家庭案件由西安区人民法院集中统一审理,因距离较远,当事人如若到西安区法院立案,将增加其诉累。为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诉累,东丰法院依法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在核实起诉人的身份信息、审核确认起诉状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向当事人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立案指导、法律释明,并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履行相关手续后,14时,东丰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向管辖法院西安区法院提交了跨域立案申请;1408分,通过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平台将起诉材料推送至西安区法院;1413分,西安区法院接收;1511分,西安区法院正式立案,至此,东丰法院成功办理首例“跨域立案”案件,实现“家门口立案”。

东丰法院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努力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 

接下来,东丰法院将大力推行跨域立案等各项便民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