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在东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多人涉嫌贩卖毒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卜某彪驱车在广东省汕尾市甲子镇购买冰毒后通过邮寄的方式贩卖给辽源市下线贩毒人员乔某雯、齐某强,乔某雯、齐某强再将毒品贩卖给下线人员于某军、张某、金某波等,其中周某共计贩卖冰毒13000克,其余人贩卖冰毒数量从2克至8000克不等。
为了增强社会防范和教育意识,本次庭审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在校学生观摩庭审。整个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严肃庄重,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势头,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切实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