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推进会要求,推进辽源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扎实开展,切实提升全市法院管理水平,推动实现辽源法院高质量发展,5月29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推进会。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对全市法院活动推进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活动中查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王树仁院长肯定了全市法院在“加强管理年”活动中开展的各项工作。他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能够迅速贯彻落实省高院“加强管理年”活动工作部署,中院先后召开了3次党组会和1次全院大会认真推进落实,加强对各县区法院的工作指导监督,确保上下联动,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各县区法院均成立了活动组织领导体系,各院党组和院长都能够定期听取、调度活动开展情况,积极贯彻落实。
王树仁院长将“加强管理年”活动查摆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进行了梳理总结:截止目前,辽源中院党组查摆出问题37条,19个部门查摆出问题34条,117名干警查摆出问题59条,共130条;其中归纳审判执行方面68条,政务管理方面29条,队伍管理方面33条。随后,将所列重要问题逐条进行了公布。同时,会上还通报了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督查组来辽源督察发现的问题以及中院在开展政治巡察、司法巡查和专项审务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舆情管控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见善则迁,有过则改”。针对全市法院在“加强管理年”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王树仁院长对下一步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各院要切实解决思想重视不够、投入精力不多、工作抓得不紧、推进措施不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牢牢把握“准、细、深、实”工作要求,坚持从严从实,狠抓问题查摆,确保把问题清理到位、整改到位。一要深刻认识“加强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要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党组负总责、院长亲自抓的组织领导体系,院党组要定期听取、调度活动开展情况,部署、督促工作推进落实,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确保活动务实推进、问题找准找实;院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上阵,亲自调度、亲自督办,既要站到一线靠前指挥,又要率先垂范,为法官干警作出榜样,推动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二要紧盯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紧密结合“加强管理年”活动确定的“3个方面”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确定的“7个方面”,将“自查”作为查摆问题的关键,在“真”和“实”上下功夫,既要查摆共性问题,更要突出个性问题,确保“真找、真挖、真查、真摆”,要认真对照前期查摆出来的问题,开展“回头查”,对于查摆问题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千人一面、不真不实的,要坚决返工重查、绝不放过,确保问题找准找实、见人见事。三要坚持边查边改,加紧建章立制。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整改工作贯穿活动始终,用整改成效检验问题查摆工作实效。要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要把制度建设贯彻活动始终,对已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空白制度进行制定,对需要修改的制度进行完善修改,重点抓好加强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强审判管理制度精细化建设、加强政务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等。四要建立对全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制度。要建立活动“双周”调度制度,每两周调度一次“加强管理年”活动。中院各部门和各县区法院要于每两周周五10时前将经过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后的《“加强管理年”问题查摆和整改台账》及时报送至中院办公室,有新的重点、亮点工作情况要随时报送。中院院长将随机听取相关负责同志脱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指导工作。五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意识。充分运用报、网、端、微、频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编发信息、宣传稿件,向社会全面展示全市法院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六要加强对四个县区法院督促指导,有效传导压力、发现问题、掌握动态、促进活动深入开展。中院领导要对下级法院进行调研督导,重点检查各县区法院查找出的问题是否深刻、准确、全面。中院各部门在加强本部门管理的同时,要重视加强对下级法院对应部门的条线管理,形成从上到下、自上而下抓紧抓实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推动“加强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由辽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本武主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闫惠敏,省人大代表王明乾、郝丽艳,省政协委员兰刚、李兴广、杨永应邀来到辽源中院,与中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区法院全体干警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