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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强管理年”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作者:张莹  发布时间:2019-05-16 09:58:53 打印 字号: | |

5月15日,为落实推进省高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方案的要求,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班子“加强管理年”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找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圆满顺利地完成了民主生活会各项议程。

会前,辽源中院党组成员认真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深入进行了自学,召开了理论中心组第二次集中(扩大)学习会议,开展征求意见建议与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在会上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随后,从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三个方面带头作自我批评,并接受了党组成员的批评意见;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议最后,王树仁院长结合省高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就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二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于查摆出的当前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要不等不靠、马上整改,对于当前亟需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要抓紧制定、尽早实施,确保活动早落实、早见效。三要敢于担当负责。干部队伍要敢于担当负责,把担当落实到求实务实上,落到解决实际问题上,落到取得实际成效,落到成绩和业绩上。四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从严管好自己,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弘扬严实作风,带头廉洁自律。要从严带好队伍,驰而不息地推动“加强管理年”活动向纵深进展。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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