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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交融助飞“折翼之鸟”
——西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发布时间:2019-05-10 13:37:1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西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法制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回访帮教工作有实有果,向前向后(犯罪预防和判后帮教)都有大幅度的延伸,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和赞誉。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西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2016-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拓展格局  关爱健康成长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西安区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模式,将少年审判庭工作由单纯的少年刑事审判延伸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等案件。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从“爱”字出发、“教”字着眼、“帮”字着手、“情”字贯穿司法全过程,把握心理调适,重视校园维权,走出了一条法与情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的少年审判之路。在涉及少年的民事、行政、执行包括婚姻家庭、受教育权、抚养权纠纷等案件中,实行立审执优先、立案速调、职权取证、诉讼意见独立表达、周末庭审、司法救助等保护机制,实现了涉诉青少年权益维护的全覆盖。

2016年以来,西安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审结涉未成年案件715件,妥善解决了136名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探视权等纷争,挽救了428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对87名因父母离婚致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为19名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8.2万余元。

凝聚合力  树立法治理念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少年审判庭在庭后帮教、社区矫正、庭校共建、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团委、妇联以及新闻机构、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机关的联系沟通,积极构建司法机关为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配套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送上关爱和温暖。

充分发挥法院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网络,创设“学生进法庭,法官进课堂”的良性互动模式,深入校园组织教师、学生根据案情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采用授课、宣讲、论坛等多种方式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与辖区内多所中小学开展法制共建活动,协助建立法制宣传栏,先后到学校上法制课50余次,受教育学生8000余人。共举办“法庭开放日”“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10余次,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参观少年审判法庭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00余人次。同时,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呼吁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心理疏导  重塑新生之路

为了进一步矫正涉诉青少年心理,以便让其更顺利地回归社会。西安区法院积极将心理辅导工作融入刑事审判工作中,在少年审判家事审理中心设立心理疏导室。以涉诉青少年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长为主要服务对象,辅导团队由专业心理辅导老师、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且具有心理辅导经验的基层组织人员和院校心理辅导志愿者等人组成。同时,针对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引入社会观护员制度,通过选聘社会观护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和观护,抚平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实现未成年人民事权益最大化。

做到一个方案,两个报告。对涉诉青年人进行专业心理测试,形成《心理评估报告》;根据心理评估报告结果,形成《心理疏导方案》,最后形成个案《社会观护报告》。判前由承办法官与心理辅导老师沟通案情,设立初步心理疏导方案,审理时承办法官积极引导被告人,了解其成长背景和犯罪心理,做好法律释明,判后由心理辅导老师对被告人或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跟踪回访式的心理疏导。同时,积极联系其父母共同接受心理疏导,为其父母传授家庭教育中的一些经验,以实现最佳疏导效果,达到避免再次犯罪的目的。

西安区院少年审判庭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理念,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逐渐摸索出便于操作、富有成效,并具有特色的工作方法。该庭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西安区法院将继续拓宽青少年维权的新思路、新途径,与全社会共筑司法预防、教育预防和社会预防并重的三维体系,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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