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在辽源市盛世花园小区的一户普通居民楼里,一场特别的庭审在被告肖某家中举行。在西安区人民法院灯塔法庭法官马艳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心平气和地解决了纠纷。简单摆开桌子,一家围坐在一起,就是这样一个温馨简朴却不失庄严的审判,传递着西安区法院司法审判便民利民的人性化温暖。
该案为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被继承人任某与肖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共同生育了六个子女,任某于2010年4月因病去世,留下位于盛世花园1期一处55平方米的房产,小儿子认为自己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且家庭条件与几个姐姐比最差,应该得到父亲留下的大部分遗产,但是姐姐们都认为自己在赡养老人方面做了很多,也应得到自己应得的部分。因为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小儿子与母亲、五个姐姐产生了意见分歧,闹出了矛盾,故将母亲和五个姐姐起诉至西安区法院,要求法官合理分配父亲遗产。在通知被告领取相关应诉材料时,灯塔法庭马艳红法官得知84岁的被告人肖某现已卧病在床,生活起居均需要儿女们照顾。考虑到老人年迈体衰,行动不便的情况,便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决定前往被告人家中开庭。庭审中,马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就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同时对一家人释法析理、疏导劝解、亲情感化。在法官的全力调解下,一家人心中的坚冰慢慢融化,最终,母亲和姐姐们均表示,弟弟自身生活困难,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需要照顾,愿意将自己的遗产份额赠与弟弟,母亲和二姐享有房屋的居住权。至此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心平气和地解决了纠纷,一家人终于重归于好。法官敬业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们的一致肯定,老人肖某热泪盈眶连声称谢。
“脚上有泥,心里才有底;心系群众,才能办好案件”。让家事法官主动走进社区、乡村,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有利于当事人产生家的感觉,便于及时化解家庭矛盾。近年来,西安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坚持“到基层、接地气、连民心”的工作原则,俯下身子,广接地气,尽心做好做实做细基层司法工作,以不折不扣的便民司法行动,积极主动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