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与新提拔干部进行了任职前集体谈话。这既是严格干部选任的规定程序,又是与新提拔干部的一次思想交流,为他们提振了精神、鼓舞了干劲,亦为他们任职后更加优质、高效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王树仁院长在谈话中指出,这次新任职干部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组织信任,能得到提拔和重用,离不开自己的辛勤努力和严格要求,更饱含着组织的关心培养和群众的信任支持。希望每一位新提拔的同志,都能以感恩之心对待职务调整,倍加珍惜组织提供的舞台,牢记使命,不负重托,锐意进取,勇挑重担,尽快进入角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向院党组、法院干警和全市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王树仁院长对新提拔干部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素质。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思想不变质、信念不偏移、立场不动摇;要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要强化学习自觉;要强化担当作为;要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要强化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要牢固树立服务和保障辽源高质量发展的大局观;要珍视团结、和衷共济。四是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要强化自律意识;要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
王树仁院长最后强调,新的岗位,新的职责,这既提供了施展才华、实现价值的空间,也创造了造福百姓、成就事业的平台。希望新提拔干部以这次干部选任调整为新起点,牢记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奋发进取、勤勉工作,为辽源中院审判执行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随后,市纪委监委驻辽源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董建国与新提拔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辽源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市纪委监委驻辽源中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辽源中院监察室主任参加了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