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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人民法院灯塔法庭庭长李志坤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9-02-15 09:58:46 打印 字号: | |

122日,这对李志坤来说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工作日,上午的两个庭审结束后,他带着一身疲惫匆匆在食堂吃了口饭,便与法官助理小王一起赶往东丰送达。前往东丰的路上,小王见他脸色不对,想到他感冒未愈,便试着劝他回家休息,可“轴脾气”的李志坤心里惦记着案子,仍然坚持赶往东丰县东丰镇送达。返程途中李志坤感到头痛欲裂并伴有恶心呕吐,小王和司机见状立即将他送往辽源市医院,经检查,确诊为脑出血,需要马上手术。

李志坤,1964年生人,中共党员,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灯塔法庭庭长,一位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累的优秀法官。同事们常笑称他是“老黄牛”,如果不是病倒在送达的路上,谁也不会想到,不知疲惫的“老黄牛”也有累倒的时候。而就在李志坤病发住院时,他年过八旬的父亲尚在辽源市矿业集团总医院住院。

 

亲情调解  修复裂痕

李志坤在法院工作整整30年,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扎根基层,情系百姓,履行着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3000余件。诉讼前调解70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他所在的灯塔法庭大多是家长里短的琐事纠纷,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他总能巧妙地将情理、法理融会贯通起来,最大限度地让老百姓理解审判,信任法官,使当事人和广大群众从中感到温暖和尊重。

家事审判集中制管辖以来,李志坤迅速适应角色,潜心研究家事审判工作方式方法,他常说:“判决虽然能给离婚纠纷画上句号,但亲情也将终止。可见,判决不利于家庭矛盾的最终化解,也不是双赢的处理方式。”因此他积极探索调解新方法,通过修补当事人的亲情裂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矛盾,有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

原告李某与丈夫高某1999年结婚,近几年高某脾气愈发暴躁,常因家庭琐事对李某拳脚相加,并染上赌博恶习,对自己的儿子和父亲也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忍无可忍的李某到西安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高某得知后扬言要杀了李某,李志坤及时联系怒火中烧的高某,经多次沟通,发现高某并不愿意离婚,是因疑心妻子有外遇才动手打人。了解到矛盾的根源,李志坤制定了“亲情化解矛盾”的调解方案,向高某讲明了信任是维系婚姻长久的基石,不能听信流言蜚语,这不利于家庭的和睦、稳定。同时,告诫高某远离赌博,应该勇于担当对家庭的责任。经过李志坤苦口婆心的劝解,高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改正。在劝解李某方面,李志坤几经思索,认为儿子是二人情感的纽带和打开情感难关的钥匙,可以作为劝说李某的突破口。于是李志坤找到李某,告诉他只有美满的家庭才能给孩子良好的成长环境,才能有更好的未来。就这样,在李志坤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勾起夫妇二人共同生活的点点滴滴回忆,高某当庭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打骂妻子,不再赌博,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至此,李志坤用亲情化解了夫妻之间的矛盾,原本剑拔弩张的夫妻在李志坤春风化雨般的调解下携手释怀,重归于好。

 

定纷止争  事了人和

公平正义是法官的代名词,也是李志坤的法治信仰,当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他就暗下决心,“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工作中,李志坤不仅用心在做,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庭长和老共产党员,对待任何工作,他总是身先士卒、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李志坤是个实打实的“拼命三郎”,总是主动加班加点,白天忙于开庭、开会、调解、判后释法析理、走访调研等工作,晚上又加班撰写裁判文书、研究案情,周末和节假日加班也是常事。李志坤还是同事们眼中公认的“傻同志”,在个人得失上,他“榆木脑袋”、从不计较;在处理案件时,他精明强干、心细如尘。办理民事案件多年,李志坤从不简单地以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而是将弥合感情、消除对立作为纠纷处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实现了从“案结了事”到“事了人和”的转变。

原告孙某和被告王某于198412月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多次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不尽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与义务,疏于对家庭和孩子的照顾。不幸的婚姻家庭生活,使孙某经常神情恍惚、记忆力减退,患上了精神障碍疾病和心脏病。案件调解中,王某承认了有外遇的事实,也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问题产生分歧,孙某因此情绪失控,疯一样地拿起菜刀就向丈夫砍去,李志坤不顾危险,奋力将孙某手中的菜刀夺下,及时制止了孙某的过激行为。孙某没有砍到丈夫,心中充满了气愤,又自己奋力用头撞墙,由于过分激动,心脏病复发,李志坤即刻让其服药,并语气温和、态度诚恳地对她耐心劝解,她的情绪才得以平复。安抚好李某情绪,李志坤又做丈夫王某的工作,坚持用温情说服教育王某,讲明由于他的外遇给妻子和孩子造成的伤害和家庭的不幸,让他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离婚协议。

这起案件只不过是李志坤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个案。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情况往往更为复杂,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他都深含包容之心,真心实意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让当事人“和也温馨,离也温馨”。

 

铁骨柔情  心系群众

法官要做到不偏不倚不难,但同时获得原告和被告的尊重,处理好情、理、法三者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种境界。无论案情简单还是复杂,李志坤从未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始终追求高标准、高效率的审判,确保自己承办的每件案件都是“事实清楚、道理明确、判决公道、人心信服”的“铁案”。在法院工作30年,他经办的大大小小3000余件案件,至今保持着无错案、无引发信访案事件的记录。

他认为,调解能让庄严的法庭、刚性的法律有了温度。多年的执法生涯里,他一直坚信一个理念:调解的核心就是引导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认可,如果出现后悔或后患,就失去了调解的意义。

几年前的一个冬天,耄耋之年的宋老汉和老伴顶着风雪来到西安区人民法院灯塔法庭为他送上锦旗,并握着李志坤的手说:“太感激你们法官了,帮助我解决了难题,今天送来一面锦旗,向你们法官表示谢意。”宋老汉的感谢根源于李志坤调结的一起房屋腾迁纠纷案件。2009年,宋老汉的儿子刑满释放,没有住所,宋老汉向三女儿借款14万余元买了一所门市房给儿子一家居住,房屋产权证书署名为宋老汉和老伴。20113月,宋老汉的儿子再次入狱,老人想把房子留给孙子结婚用,于是老人决定让儿媳妇搬出此房。儿媳妇则认为,虽然其儿子两次入狱,但自己始终对丈夫不弃不离,心甘情愿的照顾孩子和家庭,履行做母亲的责任和赡养公婆的义务,如今老人让自己搬出去,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况且搬出此房自己也没有住处,执意不愿腾迁。为此裕明社区的调解员多次调解未果,请求西安区人民法院灯塔法庭协调处理。

了解案情后,李志坤考虑到宋老汉和老伴身体都不好,原被告双方又是亲属关系,应尽量调解结案,这样不仅不影响亲人之间的感情,也更有利于老人的晚年生活。为了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李志坤和法官助理多次到当事人家中,找到老人和儿媳调解,做了大量的细致工作,法官们辛苦没有白费,倾心调解终于结出喜悦之果,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宋老汉决定另给儿媳提供住处,儿媳也同意给老人腾出房子。锦旗上“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几个字,是朴实的老汉对李志坤表达感激之情的真实写照。

几十年如一日做事、做人,李志坤用坚持和勤奋,积累了一腔满满的正能量,先后荣立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1次,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7次,多次被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调解标兵、办案能手及调解先进个人;灯塔法庭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像千千万万基层法官一样,李志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奋战在审判一线。面对权益受到损害满脸迷惑的群众,他耐心回应咨询,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面对确有困难前来诉讼的群众,他热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面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他虚心接受,认真反思;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他冷静应对,让群众消气后再慢慢做工作;面对别有用心的威胁和指责,他不多争辩,用真心和行动融化一切。没有豪言壮语的高调,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但凭着对人民、对法律的赤诚之心,他用坚定的法律信念托起了神圣的天平,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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