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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万仁法官荣获“吉林好人·最美法官”称号
  发布时间:2018-12-25 13:52:44 打印 字号: | |

为弘扬全省法官勇为担当,爱岗奉献的先进精神,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委政法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文明办在“吉林好人发布厅”举办专场发布活动,公开发布了10名“吉林好人·最美法官”,东辽县人民法院唐万仁法官成为辽源地区获此称号的法官。

21日下午2时许,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好人发布厅”内座无虚席,来自吉林省各级法院的百余名干警代表,参加了这次专场发布会。发布活动采用播放短片、现场采访等方式,生动展示了获奖者的动人事迹和崇高精神,现场充满了温情和感动。

东辽县人民法院唐万仁法官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扎根法庭二十年,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赖和满意。他便民利民,巡回办案在路上,年均办理案件150余件,年均结案率达95%,他所办案件无一起错案发生,没有当事人无理上访缠访案件。2017年巡回办案48次,就地调解案件35件,避免矛盾激化案件15件,使边远山区的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使纠纷得到及时的解决,使他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致富奔小康上。他强化调解,案结事了促和谐,在审判实践中他总结出了十种调解方法,通过卓有成效的调解,使一大批当事人严重对立的离婚、赡养、土地经营权纠纷等常见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及时妥善的解决。他以案释法,延伸法律到庭外,面对农民当事人尤其注重以案释法,力争做到办一案教育一片。几年来,他坚持在庭审中宣讲法律,还承担了大量的普法教育工作

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要向唐万仁法官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进取、敢于担当,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辽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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