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举全院、全员之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
——辽源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8-12-13 13:22:02 打印 字号: | |

12月12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参加会议并就如何提高政治站位、细致排查线索、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宣传发动,扎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重要讲话。

王树仁院长在会议上强调,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法院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摸排线索,坚持深挖彻查,坚决破网打伞。紧紧围绕“十必查”内容,组织开展全面摸排、清查工作,要注重在立案、执行、信访申诉等重要环节,通过涉案人及其关系人深挖线索;要利用审判职能优势摸排重点案件涉黑涉恶线索;要利用人民法庭地理优势,做好基层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工作;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从中获取涉黑涉恶特别是“保护伞”案件线索。要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惩,提升审判质效。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依法从严惩处;学会抓住主要矛盾,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进行精准打击;将人民群众及反映最强烈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严格公正司法,坚决把案件办成铁案,使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加强宣传发动,扩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要全面扩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开拓创新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宣传格局;充分运用政治话语、学者话语、大众话语,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专项斗争宣传的吸引力;全面开拓自媒体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宣讲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旁听涉黑恶案件的庭审和宣判工作,以庭审促宣传,以宣判扬正气;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正确引导舆论,统一口径和发布渠道,防止引起不良炒作;大力宣传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判,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要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廉政教育,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廉洁自律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筑牢人民法院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推动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三个一律”,即审判人员涉黑涉恶搞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律依法从严惩处;审判人员拉关系、讲人情、通风报信的,一律依法追责;审判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进行组织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督导问责。把督导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强化严督实导,以定期督导的方式促进两级法院工作落实;在督导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督导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王树仁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扎实工作,集全市、全院、全员之力,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胜利。

会议由辽源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平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卢本武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副院长魏业华传达部署《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一案三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人民法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工作方案》;扫黑办进行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宣讲。辽源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