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东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张某及其代理人当场给付被害人赔偿款共计三万五千元,原本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一起复杂的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11月21日,刑事审判庭受理此起故意伤害案件,涉案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尹某因挪车纠纷,二人互相辱骂后厮打在一起,厮打中,张某用拳头将尹某鼻部打伤,致使鼻骨骨折。经东丰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尹某鼻部损伤被评定为轻伤二级。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后发现,被告人与附带民事原告方原本就认识,且民事赔偿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若能积极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能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因此,此案承办法官立即展开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在征得原被告方同意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东丰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法官数十个小时的耐心劝解和思想疏导,最终做通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人张某一方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尹某三万五千元,尹某一方对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据悉,这是东丰法院刑事审判庭2018年度受理的第20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018年1月至今,刑事审判庭收案335件,同比上升21.82%,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人均办案105件,同比上升30.74%,刑事审判庭未结案件25件,同比下降30.56%。东丰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充分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在调解中秉承初心,司法为民,始终坚持情势疏导,耐心说服,从法入手,以情感人,使绝大多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调解。东丰法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依法调解的原则,在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依法调解,既不以被告人满足被害人过分赔偿要求而随意轻判,亦不因被告人拒绝被害人无理赔偿要求而无端重判。
执行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更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问题困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可以从源头上解决被害人涉诉上访,切实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东丰法院将继续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促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执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