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强势总攻
辽源中院快速执结一起异地房屋腾迁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24 10:55:43 打印 字号: | |

按照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执行工作总体安排部署,1019日早7时,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文斌带领中院27名执行干警整装集结,出动6台警车奔赴四平市铁西区,异地快速执结一起房屋腾迁案件。 


该案件是辽源中院受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辽源中院已于2017821日判决被执行人将房屋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在该判决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赵某某等人,以所占房屋系从被执行人处买受为由拒绝滕迁,并对所占门市房提起异议之诉,被辽源中院驳回起诉后,不服裁定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又撤回上诉。辽源中院在继续执行中,多次发出公告,责令案外人迁出所占申请执行人的房屋,但案外人拒不腾迁。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辽源中院坚决依法采取强制腾迁措施。


此次腾迁行动前,辽源中院执行局局长带领执行法官详细研究制定强制腾迁行动预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预判,并详细制定了有针对性地应急处置措施。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各小组按照执行预案和各自分工将人员、设备安排就位,强制执行组、现场警戒组、医疗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准备就绪,立即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局局长带领执行干警依次对涉案房屋内仍进行营业的案外人及其员工就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进行告知,限时将室内物品搬离房屋;随后对告知后仍未采取行动的进行了强制腾迁。


在法律的威严和法院强大攻势下,各案外人并未出现过激行为和举动。执行干警在公证人员见证下,分别对5户租赁人家具、生活用品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登记造册,由搬运工人拆卸搬离,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清理清点好每一件物品,妥善处置好每一个角落,做到依法、规范、有序执行。在腾迁过程中,一户案外人因要马上召开现场会,不愿搬离,执行局局长现场为其协调未涉案房屋用于开会场所,既确保了腾迁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又实际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困难,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人性化。全体参战干警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6个多小时,于当日下午1310分,圆满完成了此次腾迁任务。


此次异地执行攻坚行动充分展现了全体参战干警坚决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决胜的坚强信心与决心,以敢作敢为的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为打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决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行动,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丁照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李学林、市纪委派驻辽源中院纪检组成员、辽源中院监察室负责同志及媒体记者,现场监督、见证了此次腾迁案件的强制执行全过程;同时,当地公安派出所派出警力予以积极地协助与支持。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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