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才主持召开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19次会议,讨论一起刑事案件,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源、检察官助理李尧虹列席会议。
李才院长首先对施源检察长一行列席本院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有利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之间相互配合、增进了解、达成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首次尝试,对于进一步推进审判运行机制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西安区法检两院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施源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目的是最终实现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多年来,在公益诉讼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中,法院同仁给予检察院大力支持、关心和理解,在此表示由衷感谢。今后,希望双方能继续加强沟通,密切交流,形成合力,建立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共同维护好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会上,承办法官公振山汇报了被告人贾某某盗窃罪一案的基本情况,审委会委员针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逐一发表意见,施源检察长和李尧虹助理发表了列席意见。经认真讨论表决,最终形成审委会决议。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尽管职责不同,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我们要以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良好开端,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密切工作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共同厉行法治,践行良法善治。通过真诚沟通、充分论证,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形成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共同捍卫司法公信、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合力,为辖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