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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结硕果 奋楫扬帆谱新篇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8-08-22 09:27:24 打印 字号: | |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自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认真总结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经验,交流家事审判领域最新理论成果,为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良好样本。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创新审判理念,彰显人文关怀。通过妥善审理家事案件,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倡导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以消除对立、修复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注重发挥情感治愈司法功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准确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设置专门的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包括圆桌审判法庭、多功能调解室、心理咨询室、成长加油站、情感课堂等,给当事人营造了轻松温馨的氛围。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实行家事调查员制度,成立家事调查员队伍,由调查员走访亲属、社区、工作单位,全面了解当事人家庭状况,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提供纠纷解决方案;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如实填写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等事项,并告知拒不填写和不如实填写的法律后果;实行感情冷静期制度,对于有婚姻危机但有希望挽救的婚姻,为当事人提供缓冲期,让当事人有一定时间冷静思考、理智判断是否离婚;建立心理疏导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纠纷,合理预判当事人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创新多元化解,力促案结事了。积极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诉调对接作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总抓手,在辖区范围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诉调对接工作长效机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立案之前;进一步完善家事纠纷调解前置程序,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在法院设立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依法引导家事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促进了婚姻家庭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维权方式,保护弱势群体。将保护妇女权益工作的关口前移,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震慑家庭暴力施害人,及时保护妇女儿童免受暴力侵害;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对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高于婚姻关系。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婚姻案件,一般不准予离婚;对符合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及时为其办理缓、减、免手续;基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对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苗头的家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定期跟踪和回访。通过判后回访帮扶制度,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生活和感情恢复情况及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开展救助工作,这也彰显了西安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感温度。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上,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主动把握新时代改革的大好机遇,重点突破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补齐家事审判的短板,驰而不息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起航的地方。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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