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历时“8小时”监督见证
辽源中院协同执结一起腾迁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17 15:54:25 打印 字号: | |

       2018年7月12日,辽源中院积极响应全省法院“集团作战击鼓奋进,决战总攻执行案件”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丁照民、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及媒体记者现场共同监督、见证一起协同执行腾迁案件的强制执行全过程,强制腾迁行动历时8小时成功执结。

 

        该腾迁案件是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3年8月西安区人民法院已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位于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一处房屋裁定给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后,案外人王某非法占有该房屋。西安区法院经多次协商,案外人至今拒不腾出房屋并对法院人员存有抵触情绪,有非法维权的苗头。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西安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案外人王某将非法占据的房屋腾出。根据西安区人民法院申请,辽源中院决定启动协同执行方式,对案外人王某非法占据房屋进行强制腾迁,推动该案执结。为避免矛盾激化,防止群体性、突出性事件的发生,市中院执行局与西安区法院详细研究制定了协同执行预案,保障强制执行工作平稳进行。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案件执行的公平、公证和社会公信力,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丁照民、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邀请媒体记者亲自到现场共同监督、见证腾迁案件协同执行全过程。 集中行动当天,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党组成员、副院长卢本武,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李平和西安区法院院长李才及部分领导到西安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视频远程指挥执行。 7月12日早6时30分,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文斌带领两级法院执行干警39名、8台警车整装集结,冒雨驱车行使150余公里赶赴长春,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迁。陈文斌局长下达强制执行命令,西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韩基利组织各小组按照执行预案和各自分工将人员、设备安排就位,强制执行组、现场警戒组、医疗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准备就绪,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及检察院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执行。

 

 

        由于法院执行干警的强大攻势,案外人王某闻讯离开现场,执行干警在公证人员见证下,对案外人租赁人家具、生活用品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登记造册,由搬运工人拆卸搬离,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清理清点好每一件物品,妥善处置好每一个角落,做到依法、规范、有序执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人性化。

 

        全体参战干警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 13时20分,在执行现场露天交替着吃盒饭简单解决午餐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状态,最大限度保障执行工作快速开展,直至腾迁工作结束。

 

 

        下午14时30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及媒体记者的共同监督、见证下,全体参战干警连续奋战8个多小时,为此次腾迁工作划上了圆满句号。

 

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到现场共同监督、见证腾迁案件协同执行全过程。   

        此次执行攻坚行动是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人员配备最强、措施最严、力度最大的一次执行协同大作战,充分展现了全市两级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与态度。在下步的决胜攻坚行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全面提升干警执行水平和能力,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及各界媒体等进行现场监督和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着力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打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决战,更好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为建设法治辽源、诚信辽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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