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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7-07-14 10:26:2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7.5”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和“7.11”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视频会议精神,2017年7月13日,辽源中院召开了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推进会,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和推进。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刚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文斌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及中院执行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刚就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经过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各院全部在6月底前完毕了1996年至2015年末积案清理任务,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战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解决执行难各项长效机制建立上,还有许多工作要继续加强。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部署上来,切实按照周强院长讲话要求,要深刻把握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工程、实践工程和长效工程的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实现“四个基本”、“三升四降”既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深入总结积案清理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继续持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坚决避免新的积案产生;要进一步加大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力度。要牢牢抓住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问题,不断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整顿队伍,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要进一步加大“对标”整改工作力度。要围绕第三方评估体系各项指标逐项“对标”检查,补齐短板和不足,切实抓好第三方评估指标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执行信访案件摸排化解工作。各院要立即着手对执行信访案件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接待和化解工作,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刚还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全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工作责任书》,对重点工作落实进行了强化。会议最后,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文斌对落实此次会议进行精神进行了总结。一是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李春刚院长的讲话精神,要将讲话精神传达至每名执行干警,更要将讲话精神落实到下步执行工作实践当中,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严格落实最高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法〔2016〕373号),相关规定强化终本案件管理,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坚决确保终本案件程序标准和实体标准符合规定;三是切实抓好《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解读五十条》等法规学习和贯彻工作,近期将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进行相关业务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干警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四是深入推进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提升执行队伍廉洁自律水平;五是切实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强失信被执行名单纳入、撤销、屏蔽管理;六是强化执行人员配备,达到15%配备比例,有效缓解人少案多矛盾;七是持续加压,深入推进,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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